2018年3月,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原質檢總局檢驗檢疫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根據機構改革時間表,原檢驗檢疫局機構已經在4月20日統(tǒng)一以海關名義對外辦公。
近日,網上流傳海關總署新“三定”(“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方案,海關總署機關行政編制847名,內設19個相關機構,共9項條款,實行日期為2018年7月30日。全文如下:
2018年3月,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原質檢總局檢驗檢疫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根據機構改革時間表,原檢驗檢疫局機構已經在4月20日統(tǒng)一以海關名義對外辦公。
近日,網上流傳海關總署新“三定”(“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方案,海關總署機關行政編制847名,內設19個相關機構,共9項條款,實行日期為2018年7月30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