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儀器信息網(wǎng)訊 近期,財政部網(wǎng)站公布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二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其中,清單一中的商品可對已加征關稅予以退還,包含真空泵、顯微鏡、超聲波探傷檢測儀等科學儀器;清單二中的商品不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已加征關稅不予退還,包含紅外光譜儀、拉曼光譜儀、流式細胞儀、基因測序儀、轉(zhuǎn)矩流變儀等科學儀器。
通知全文如下:
根據(jù)《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2號),經(jīng)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布第二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對第二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其中部分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起實施。
其中,清單一所列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不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對已加征的關稅稅款予以退還,相關進口企業(yè)應自排除清單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nèi)按規(guī)定向海關申請辦理。
清單二所列商品,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不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已加征關稅不予退還。
下一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還將繼續(xù)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適時公布后續(xù)批次排除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