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充分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員,賦予創(chuàng)新團隊和領軍人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和技術路線決策權。全國政協(xié)委員,華中科技大學基礎醫(yī)學院院長、同濟醫(yī)學院副院長魯友明認為,我國研發(fā)(R&D)經費投入規(guī)模僅次于美國,研發(fā)經費投入強度達到2.12%,但科研管理水平,特別是科研儀器和試劑釆購體系仍然存在不少短板,亟需補齊。
魯友明委員指出,當前我國在科研儀器和試劑釆購方面還存在諸多不足:
一是科研資金管理權限分散。高校用于購置科研儀器設備的經費渠道主要包括學校自籌經費、國家專項、各類基金等。不同來源的項目經費由不同部門負責管理和分配,學校不能進行統(tǒng)籌,為科學合理的采購計劃增加了難度。
二是經費下?lián)苤芷陂L,使用時效短。每年9月財政下?lián)苣甓瓤蒲薪涃M,同年12月必須執(zhí)行完成。使用單位無法完成制定采購計劃、編制采購預算、購置論證、技術標書編寫、招標采購、合同簽訂等復雜程序的采購工作。同時,有關部門要求每年上報下一年度購置200萬元以上科研儀器清單。這易導致當年急需科研儀器無法購買。落后的管理制度造成了有錢無法用、儀器無錢買和科研經費無法用等嚴重浪費的現(xiàn)象。
三是進口科研試劑采購時間長,質量低劣,價格昂貴。目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用試劑超過90%依賴進口,所采購的進口科研用試劑主要來于遍布全國近500家不同大小的試劑公司,采購時間周期過長,一般超過30天,而一般科研試劑需要6天內使用,不能滿足科研需求。很多中介公司缺乏科研用試劑運輸能力,導致運輸過程中的試劑損壞。同時,一般進口試劑價格比國外生產廠商出口價格平均上漲至少一倍以上(如在美國售價280美元的抗體,在國內購買至少需要5000元),嚴重浪費了科研經費。
為改善科研儀器和試劑釆購與管理,魯友明委員提出建議。一是統(tǒng)籌管理,建立內控制度。財政部門和教育部門協(xié)調科研經費使用統(tǒng)籌管理,優(yōu)化資源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行政管理部門樹立服務意識,建立內控制度,如“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二是延長經費使用時效。有關部門應取消每年上報下一年度購置200萬元以上科研儀器清單的管理制度。前期已完成編制預算,正在進行的采購工作,應預留財政經費的額度以及延長使用時效,保證所采購的設備款項能夠正常支付。三是對于高等院校進口科研用試劑,可考慮給予其加快海關通關及稅費減免優(yōu)惠等政策。